违反疫情防控规定,严厉处罚!

荥阳新闻

2022-03-30 10:33:11

当前

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

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

我县相继发布

系列有关疫情防控通告


可仍有个别人员

居然对防疫规定置若罔闻

触碰法律红线

等待他们的是严肃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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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等法律规定,严厉打击如下违法犯罪行为:

拒不执行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、命令、通告,擅自出入、冲闯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疫卡点或者在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疫卡点起哄闹事的;冲闯政府部门、防疫机构、医疗机构等部门的;妨害保障城市运行交通秩序和阻碍疫情防控物资运输、隔离转运车辆、执行任务的救护车、警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的;应当暂停生产经营的场所、企业、单位等擅自生产经营的;不落实“场所码”申领、张贴、扫码等要求的;外省外市来盐返盐人员未严格落实“3+11”健康管理措施的。

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、牟取暴利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者非法生产、销售、提供假药、劣药,生产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或者假冒伪劣防治、防护产品的。

新冠肺炎感染者、疑似感染者、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、次密接者、重点人员等拒绝隔离治疗、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,拒不配合所在单位或社区管理防控措施的。

扰乱医疗、防疫工作秩序,侵犯医务人员、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,故意损毁医疗、防疫财产及设施的。

编造或者故意散布、传播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,制造恐慌、扰乱社会秩序的。

伪造、变造、出售核酸检测报告、健康码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,或者买卖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、健康码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的。

偷越或者组织、运送、帮助他人偷越国(边)境的。

自境外、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盐人员,新冠肺炎感染者、疑似感染者、密切或次密切接触者,不报、瞒报、谎报病情、旅居史、接触史、行踪轨迹等,不配合跟踪随访、检疫排查、隔离治疗、医学观察、流行病学调查、健康监测,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。

其他拒不执行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、命令、通告,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,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的。







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

履行疫情防控义务

积极配合防疫工作

切不可“任性”妨害防疫工作

否则,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



(来源:平安建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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